为了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建设,全面掌握全省医疗急救资源分布及调度等情况,有利于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救援的决策、统一指挥、综合协调,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各相关医疗机构应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基本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琼卫医[2006]53号)的要求,各单位务必在每天上午9时前完成网上填报前一天的急诊情况报表及医疗机构急救实力信息年报的网上填报工作。
二、各单位务必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文件精神,确保有关人员知晓上报时限和程序。
三、对医疗机构急救实力信息和急诊情况报表不报的单位和责任人将进行通报和追究相关责任。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八日